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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某物业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被罚8万元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4-15 点击次数:
  

  近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其中高新区山东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被罚8万元。

  2022年8月2日,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山东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22年4月至8月1日使用了未经检验的10部电梯,使用时长为4个月零1天。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之规定,该局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保障群众出行使用电梯安全,法律明文规定,电梯使用单位有义务对管理使用的电梯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必须经专业机构进行定期检验检测,以保证电梯的安全性能。此案的查办,对电梯使用单位起到了很强的警示作用,有利于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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