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展在用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维保单位该如何做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11-28 点击次数: 次 -
10月2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入推进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开展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通知要求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在用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杜绝类似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10·18”较大电梯事故再次发生。
那么此次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维保单位需要做哪些工作内容呢?这些内容又该如何做呢?
电梯维保单位工作内容
• 认真做好原有维护保养项目
• 部分部件增加一次维护保养
•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 留存照片或视频等见证材料备查
• 及时传递,并报告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 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做好自查自改
一、增加的维保项目又该如何做?
01 反绳轮
• 防脱槽装置(固定可靠、位置合适)
• 轴承(无异常声响、无振动,润滑良好,无废油污堆积)
• 固定零部件(紧固)注意:轿底反绳轮
02 导轨
• 导轨清洁、压板牢固、工作面光滑无毛刺
• 导轨支架固定、无松动
03 限速器
• 各调节部位封闭完好,运转时不得出现碰擦、卡阻、转动不灵活等现象,动作正常
• 电气安全装置工作正常
• 轮槽、钢丝绳、各部件清洁,无严重油腻
• 动作速度校验周期、结果符合要求
• 钢丝绳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04 安全钳
• 无异常噪音
• 钳座固定、无松动
• 电气安全装置工作正常
• 楔块与导轨侧向间隙符合要求
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 额定载重量在1600kg及以上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额定载重量在3000kg及以上的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应在轿厢内装载额定载荷,以检修速度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 其他电梯空载
三、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做好自查自改
• 提醒电梯使用单位对于载货电梯(含非商用汽车电梯)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明确主要用途,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 提醒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在客流高峰时段,及时疏导客流,引导乘客安全乘梯
四、留存照片或视频等见证材料
• 上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
• 2023年11月至12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 2024年度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测工作中,查验见证材料
请各维保单位务必重视此次在用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检查发现未按本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存在安全隐患不 能确保安全运行的,将采取措施责令停用整改。千万不要做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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