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遏制电梯事故 对老电梯强制改造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06-18 点击次数: 次 -
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哈尔滨市部分电梯频发“交通事故”,令乘客饱受其害,电梯的安全已引起哈尔滨市各方关注。近日,哈尔滨市质监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力图遏制电梯事故。
近1/3电梯从未维修保养过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提供的数据显示:哈尔滨市目前共有在用电梯6000台,其中1980年以前的电梯有近100台,1980年至1990年近500台,1990年至2000年近2400台,2000年至今近3000多台。这些电梯主要集中在市区内的商服、宾馆、机关、医院、写字楼和高层住宅。据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处程剑秋科长介绍,目前,哈尔滨市电梯出现故障较多的原因:一是老电梯多为断电器控制,触点多,程序简单,各种安全保护功能相对不完善,易出现错层、乱层故障;二是曳引机轮过度磨损引起曳引条件发生变化,曳引能力下降,极易发生冲顶、墩底故障;三是制动器年久失修,反应不灵,导致溜车事故。据统计,近年来,哈尔滨市电梯伤亡事故已达十多起。有关人士介绍,由于用户资金困难,物业管理混乱、责任不清和法律观念不强等原因,导致哈尔滨市部分电梯未能严格按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据了解,哈尔滨市的6000部电梯中有近1/3从未维修保养过。
从安装到养护必须告知备案
为减少电梯的“交通事故”,哈尔滨市质监部门近日出台了一系列措施。首先,在电梯安装环节上,哈尔滨市正在推广告知制度。有关部门要求电梯起重机械生产厂家在哈安装电梯起重机械的,由生产厂家法人代表委托指派安全管理人员持相应资质证书,到市质监局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其次,哈尔滨市要求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电梯使用单位未和有资质的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的,检验单位不得检验。电梯维保单位应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存有隐患的应及时报告。此外,凡是在国家和省获得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改造等资质证书的企业,哈尔滨市质监部门要求其必须将评审报告、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和质保手册报市质监局备案。哈尔滨市对不按期年检、没有签订电梯维保合同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哈尔滨市将对原直流驱动式老电梯进行强制改造,改变驱动方式,以免事故发生。对已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维修使用价值的老电梯,哈尔滨市将实行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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