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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召回制度有望纳入《特种设备安全法》
作者: 来源: 时间:2012-08-2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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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午,国家质检总局特设局相关人员在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透露:根据相关统计,电梯维保企业没有按标准保养电梯和乘客鲁莽乘坐,这两个造成电梯意外事故原因发生的比例是2:1。未来,质检总局将考虑把电梯召回制度纳入正在起草的《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并将订立电梯维保合同范本,规范电梯维保企业行为。来自质检总局的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电梯万台事故率为0.26,万台死亡人数0.17。这对已经拥有162.8万台电梯的中国来说,电梯事故似乎是小概率事件,但刚刚过去的7月,各地却频频上演“电梯惊魂事件”。是意外还是事故爆发的开始?国家质检总局特设局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处调研员何毅:我国的电梯安全水平不低,但电梯不断普及,使媒体和社会对电梯安全的关注度提高。对于这个关注度,我们绝对欢迎。从技术层面看,电梯制造、维保企业缺乏责任意识,不按国家技术标准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是主要原因。何毅:电梯是一个动的设备,需要良好的维修和保养才维系安全状况,但不是每一个业主都能完全按照法律的规定尽到相应责任。在这一情况下,有意外发生确实是在所难免的。面对频频发生的电梯意外事故,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也在进一步加大。在对全国电梯进行紧急排查后,质检总局正考虑制定多项监管措施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国家质检总局特设局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处调研员何毅。何毅:现在法规上还没有这个规定,目前《特种设备安全法》正在紧锣密鼓的起草中,我们期望这个法律中能把(电梯)召回制度也能列进来。据介绍,按《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电梯维保单位按照合同,受物业公司的委托对电梯进行15天一次的维保。但相关统计显示,目前发生的电梯意外仍有三分之二是因为维保不合规。何毅透露,接下来,质检总局将制定统一的电梯维保合同范本,以进一步明确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主体责任。我们还计划和其他部门对今后生产单位和业主签订维保合同的合同范本,进一步规范专业维保单位他们的行为,不仅是他们两家说了算,因为电梯涉及公共安全,要按统一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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