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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所有电梯需张贴统一安全警示标志
作者: 来源: 时间:2013-01-12 点击次数:
  

    1月30日之前,西安市质监局规定电梯维保单位都应将全市所有电梯张贴完统一安全警示标志,警示标志由质监局统一发放,维保单位与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按时完成张贴。

    据了解,为了提高市民安全乘坐电梯的意识,规范乘梯行为,减少电梯故障和事故的发生,市质监局决定在全市所有电梯上张贴统一的电梯安全警示标志。包括所有在用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其中乘客电梯的警示标志分为4张,分别张贴于每部电梯主要入口的层门外侧和轿厢门内侧。层门外左侧张贴:“严禁超载 请勿在厅门处停留”标志;右侧张贴:“严禁拍打 火警地震时请勿乘坐电梯”标志。轿厢门内侧警示标志2两张,面向轿厢门,左侧张贴:“严禁扒门 严禁靠门”标志;右侧张贴:“禁止乱动按钮”标志。

    同时,质监部门要求新装电梯在投运前,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要及时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及检验合格标志。原有的警示标志如已破损,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及时清理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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